2007年3月1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新购商品房有问题 应该如何进行索赔

  高先生:
  我家新房入住后陆续发现墙面暴灰现象,由于这种现象比较严重,我们向物业报修。施工方多次派人查看,回复是暴灰的地方铲掉修平然后从新刷漆,至于索赔就免谈。后来我们找到开发商,要求墙面全部铲掉,并进行索赔。开发商以合同为依据,同意赔偿维修费用的一半。但是维修费用是以他们的为准,而不是以我们的装修公司为准。请问: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?
  因为我们是婚房,现在妻子又有身孕,我们提出维修期间要搬出去租房,并且支付我们一定的精神损失和误工费用,请问这种要求是否有理?
  本报作答:根据你介绍的情况,简要回答如下:
  1、对于维修费的金额认定有异议的,可以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师根据定额进行评估;
  2、外出租房的损失是否可以主张,取决于你们住房维修的面积以及维修的时间和是否一定需要搬离;
  3、涉及合同纠纷不能主张精神损失,必要的误工费用可以主张。